桃園市111年原住民族運動會
趣味競賽 技術手冊
壹、競賽資訊
一、比賽日期:111年9月17日(星期六)至9月18日(星期日)。
二、比賽地點:大溪國中田徑場。
三、比賽分組:親子組、公開男女混合組。
四、戶籍規定:依競賽規程第九條規定辦理。
五、年齡規定:
(一) 親子組:必須為隔代或親子關係,男女混合、年齡不拘。
(二) 公開男、女混合組限93年9月16日以前出生者。
六、註冊人數:
(一)各區各組限註冊1隊。
(二)親子趣味競賽:註冊選手人數22人(親10人,子10人;候補2 人)。
(三) 大隊接力:註冊選手人數20人(男10人、女10人;候補2 人)。
七、比賽規則:大隊接力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田徑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趣味競賽依籌委會設定規則執行,倘有爭議則依審判委員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八、競賽內容:
(一)滾球大進擊:本項不列入總錦標積分計算
競賽方式:親子2人一組,自起點合力將大球滾至對面交通錐,順時針方向繞行交通錐再原路線推回起點,依次交棒給下一組直至輪完,採計時賽,費時少者為勝。
(二)投籃百分百(投籃機):本項不列入總錦標積分計算
競賽方式:親子組隊每人計時1分鐘,依投籃命中數,同隊20人結束後統計命中數,多者獲勝。(計分方式:前45秒每進1球2分,後15秒每進1球3分)。
(三)大隊接力:本項列入總錦標積分計算
競賽方式:
1、每人跑100公尺,第1棒至第10棒為女選手,第11棒至第20 棒為男選手依序接力完成。
2、參加大隊接力賽選手服裝式樣、顏色必須一致,跑鞋為平底運動鞋、不能穿釘鞋及有顆粒,不可赤足參加比賽。
3、前3棒依抽籤道次比賽,第4棒接棒後通過搶道(標誌)線後後即可不再分道。
4、第5棒接棒選手順序,應在該接力區裁判指揮下,依檢檢錄單之順序排列,第6棒(含)以後之接棒順序,則依前一棒跑出接力區之先後順序,由內到外排列接棒順序。
5、選手在接棒前、後,應留在各自跑道或接力區內,以免阻擋或妨礙其他選手傳接棒。
貳、管理資訊
一、競賽管理:在111年桃園市原住民族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指導下,本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及大會競賽組共同負責各項執行工作。
二、技術人員:
(一)審判委員:審判委員設置依競賽場地數量編排置5人(含召集人),召集人由桃園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遴派,委員由111年本市原住民族運動會籌備處與田委會聘請之。
(二)裁判人員:裁判長由111年桃園市原住民族運動會籌備委員會與本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會商聘請推動裁判工作,裁判員由本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具裁判資格者中推薦,送籌委會審查聘任。
三、獎勵:依競賽規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四、申訴:依競賽規程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五、罰則:依競賽規程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參、會議:
一、技術會議:訂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舉行。
二、裁判會議:訂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舉行。